遵責任照顧制度要求,承諾定期評估執行績效,保證不斷地改善化學物品管理以及健康,安全與環保等議題,並遵守下列原則:

 

1. 企業經營和生產,必須符合政府法令的規定。

2. 大力支持政府和學術研究單位,研發可負責的法令規章和標準。

3. 僅生產在運輸、儲存、使用和棄置過程中,可經妥善處理以致安全無虞的化學物品。

4. 製造和開發化學物品時,將其健康、安全與環境方面的影響列入優先考慮的因素。

5. 支持研究發展計畫,減低化學物品,因製造及廢物,對人體健康,安全與環保的不良影響。

6. 化學工廠的設施和生產過程必須能維護環境,並保障員工,承包人員和社會大眾的健康和安全。

7. 與從事化學品生產、處理、使用和棄置的客戶,承包人員分享經驗與協助,使其充份了解化學品的危害性。

8. 公開溝通公司的活動計畫,並公佈執行績效。